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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辩证关系
作者单位:
;1.清华大学纪委办公室;2.清华大学纪委;3.清华大学监察室
摘 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诠释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是关于"纪""法"关系的新论断。运用好"四种形态",需要党委扛起主体责任,纪委担负起监督责任。践行好"四种形态"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力抓手,落实"两个责任"又为践行"四种形态"提供了有力保障,两者相辅相成。
关 键 词:
四种形态
主体责任
监督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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