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务院关于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决定
摘    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经2013年1月16日国务院第2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20l3年1月30日国务院决定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的"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非法经

关 键 词:信息网络  录音录像制品  网络服务提供者  著作权人  非法经营额  权利人  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  七条  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