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贺州市路花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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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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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桂政发[2014]27号贺州市路花水库工程已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为做好路花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工程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一、为满足贺州市城区规划2030年的城市备用需水要求,贺州市路花水库工程通过改建现有路花小型水库、新建拦河坝,将水库规模扩大至中型,增加水库供水能力。初步拟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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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路花 水库工程 淹没区 移民安置 小型水库 征地补偿 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 城区规划 工程占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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