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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    要:<正>黑公消〔2013〕2号各市(地)、系统公安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公安局:为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指导意见》,省公安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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