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第二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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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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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桂政办发[2014]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和广西保监局《关于第二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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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施方案 商业保险 农垦局 试点市 人力资源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保 保险工作 大病医疗保险 医疗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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