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的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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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长林 宁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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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戴长林),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宁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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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根据贿赂内容的不同分为狭义的行贿罪和广义的行贿罪。狭义的行贿罪是指以财物为内容的贿赂犯罪,这种贿赂都可以折算金钱,也能以货币为单位计算贿赂的数额。广义的行贿罪是指以包括财物和不正当利益为内容的贿赂犯罪。如安排工作、安排住房、性交、农转非、晋升、出国、免除债务、设定债权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物质性利益和非物质性利益,物质性利益一般可以直接用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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