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编辑同志:我是某物业小区的保安人员,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我发现一青年推着一辆未开锁的自行车走出小区时,便上前询问,由于情况比较可疑,我便留下了这辆自行车,并让该青年留下身份证和联系电话。第二天,该青年却到公司告发我,说我无理扣车,我也受到了单位的批评。对于保安的职责范围,我一直比较模糊,请问:我这样做真的有什么不对吗?韩世波韩世波读者:今年年初,公安部制定了《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对保安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保安人员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12条规定,保安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守护、押运等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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