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IPO定价机制的市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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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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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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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IPO定价是发行人、承销商、投资者三方法律主体利益博弈的体现。新一轮IPO的启动使得新股定价机制再次成为改革焦点。以提高IPO市场化程度为核心的新政频出,进一步凸显出其定价市场化的必要性。本次改革中,立法层面上表现为定价发售模式的更新、发行价格的合理化、投资者保护的强化及IPO范围的扩大。然而,实践层面上却滋生了询价环节的利益输送、老股东的大量套现等问题。但问题不在于市场化本身,而在于如何合理实现市场化。应明确市场化的基本原则,构建并优化配套制度,强化与落实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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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IPO定价发售 询价竞价 报价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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