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三段论分为三个部分,即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司法三段论的应用是法官推理过程的体现,但是司法三段论并不等同于形式逻辑的三段论在法学领域中的简单应用,而是融入法律实质内容,推导出具有合法性、正当性的裁判结论的方法论工具。文章是便从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的关系的视角来探讨三段论推理评价。虽然当今的法学家对其提出了诸多批判,法律方法论亦由此从总体上实现了向法律论证理论的转换。但是,三段论推理本身的合理价值依然应当予以承认。在法律论证中,形式方法仍然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法律论证的逻辑有效性对于实际的论证活动依然是个比较重要的评价标准,足见三段论推理在法律论证理论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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