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刑法理论中所说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在我国13亿人口中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3亿多。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犯罪预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然而,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却呈上升趋势,出现团伙化、暴力化、手段成人化、低龄化等新特点,并成为与贩卖毒品、环境污染相并提的“世界三大公害”之一。本文以未成年犯刑罚执行与检察监督为视角,对通过刑罚和非刑罚方法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保障其合法权利,达到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作些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