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权力 收受礼品 田中莲受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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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太原市教育纪工委,太原市监委驻市教委监察室.利用权力 收受礼品 田中莲受党内警告处分[J].正气,1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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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太原市教育纪工委 太原市监委驻市教委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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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3年,太原三十五中教师董某为调动工作,于7月的一天晚上,董与其丈夫给四中莲送“阿诗玛”烟和汾酒,后又送去价值300元左右的床罩一块。1995年3季度,该校教师葛某要求调动工作,曾多次去田家送水果之类的礼品,其中最后一次送给田三株口服液5盒。1996年春节期间,教师滑某为尽快办理调动手续,两次送给田“阿诗玛”烟两条,白玉汾酒、剑南春酒各一瓶,当年暑假期间又送给田18K金项链一条、咖啡伴侣和娃哈哈八宝粥各一盒。田中莲收受教师礼品是极其错误的,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党纪,经中共太原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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