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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书记员怎样做记录
作者姓名:周亦文
作者单位: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它事项。”这说明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书记员的任务,是当好审判员的助手,切实做好记录、整卷、文书等项工作,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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