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准公共产品非政府供给的可行性与途径——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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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广静.论准公共产品非政府供给的可行性与途径——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例[J].台声,2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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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广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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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东山区华乐街办事处 广东·广州5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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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福利型政府的危机日趋凸现,政府充当保姆提供公共产品的模式已经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政府作为公共产品的唯一提供者的合理性受到置疑。本文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例,结合广州市东山区华乐街在提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从提高公共产品效率的有效途径出发,论述社会准公共产品非政府供给的可行性和提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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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准公共产品 政府供给 非政府供给 政府失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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