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法律地位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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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艺霖.业主大会法律地位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3(9):21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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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艺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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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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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小区的全体业主或业主代表组成以实行自治的组织,它是物业管理小区全体业主的最高权力机构。业主大会符合"其他组织"的构成要件,具备民事主体资格,能够独立参加民事诉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那么业主大会的法律地位又是怎样的呢,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或法人人格,本文将对此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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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业主大会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法律地位 法人人格 民事主体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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