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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
作者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晋政办发[2013]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殡葬改革,加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服务体系,切实减轻城乡困难群众丧葬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3年1月1日起,免除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免费对象凡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和县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为提

关 键 词:困难群众  山西省  政府办公厅  殡葬改革  民政部  殡仪馆  贯彻落实  免费  免除  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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