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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若干问题
摘    要:在现行《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司法实务部门在刑事案件管辖问题上遇到了一些困难和迷惑。法院职能管辖方面,侵占罪不应列入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范围,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不应列入法院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建议刑诉法修改中取消公诉转自诉案件的规定。在检察机关职能管辖方面,应当赋予检察机关一定的机动侦查权。对于网络犯罪,应当根据"主要犯罪地原则"或者"犯罪后果最严重地原则"来确定犯罪管辖地。

关 键 词:刑事诉讼  管辖制度  问题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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