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在我国实行“竞选制”的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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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敏露.试论在我国实行“竞选制”的可行性[J].法制与社会,2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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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敏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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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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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落幕,人大代表这一特殊群体再次成为人们的焦点,人大代表是否具备代表性,是否具有参政议政的能力,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然而近几年,人大代表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被频频曝光,这使我们不禁要问:我们的人大代表怎么了?本人认为这些非常态的现象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由于人大代表遴选机制存在着弊端,本文以此为切入点,认为在我国的人大代表产生的过程中应引入“竞选制”,并试图分析在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竞选制”的可行性和实行的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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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竞选 差额选举 代议制 确认性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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