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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由拆除违法建设谈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
作者姓名:张广军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城管监察大队团结湖分队
摘    要:案情介绍王某家住北京市某区某楼某单元101号,于2008年1月3日倚自家阳台向外扩建了一间20平方米的简易房,并与阳台相通。1月10日,王某将自家阳台和自建简易房一并出租给周某,王某收取了周某租金,并向周某开具了收据。周某在此期间不知王某自建房屋这一情节。

关 键 词:行政诉讼  违法建设  资格  拆除  北京  扩建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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