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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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炼科.共同危险行为探析[J].法制与经济,2009(4):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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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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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临沂师范学院,山东临沂2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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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均实施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行为,但又无法确定造成损害后果的具体行为人。共同危险行为不同于共同加害行为,也不同于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有自己特殊的构成要件。我国应在立法上确立共同危险行为制度。论文对我国当前立法和司法实践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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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险行为 侵权 要件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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