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野下陕北矿区水资源法律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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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娜,刘丽.生态文明视野下陕北矿区水资源法律制度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1(21):7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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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娜 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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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法学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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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2010C048)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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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态文明是当下国际社会公认的一种高级形式的文明制度。加强水资源的保护是实现生态文明的核心。近年来,矿区开采对水资源破坏日益加剧,矿区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已经日渐受到各界关注,但是专题研究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法律研究仍然较少,更鲜有从生态文明的角度研究矿区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本文通过梳理陕北矿区水资源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试图提出一些合乎生态文明要求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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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文明 矿区水资源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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