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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
作者姓名:乔晓阳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
摘    要:<正> 建立一个高度民主、法制完备的国家,是中国人民长期致力达到的目标之一。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着手建立一套新的法律规范,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工作在后来被忽视,在“文化大革命”中甚至被中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的立法工作重新焕发出生机。1982年12月4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中国现行宪法。这部宪法对法制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提出要“发展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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