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环保并非软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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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洪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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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多地又陷入重度雾霾.蓝天碧水的希冀,法治生威的呼吁,总是在这样的对比时刻更显强烈.依法治理环境,是摆在各级政府,尤其是环保部门面前的一道必答题.然而,有的地方作答认真,有的地方却开着小差.以环保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为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然而,这一法条的落实不尽如人意.目前仍有北京、天津、上海等13个省区市政府“按兵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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