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红头文件设『年限』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作者姓名:
鹰远
摘 要:
2016年12月29日,记者从南宁市法制办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下不超过8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两年.有效期届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自动终止.经评估可以继续施行或者修改后继续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重新发布.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