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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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延祥.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研究[J].犯罪研究,2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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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延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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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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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是全局问题的综合反映,社会矛盾的化解是庞大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就是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因此,检察机关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体之一,是矛盾化解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应当在分析和研究涉检社会矛盾特点的基础上,把握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的基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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