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应主动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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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翟峰,武春,王鸿任,崔厚元,张天科,滕修福,王传华.选举委员会应主动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吗[J].法治与社会,20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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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翟峰 武春 王鸿任 崔厚元 张天科 滕修福 王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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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尚需完善选委会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之制度
翟峰
笔者认为,虽然选举法规定的选举委员会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是法定的,但其只根据“选民的要求”才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之规定,则使选举委员会能否主动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即成为难以把握的立法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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