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是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合法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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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鸿任.村党支部是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合法主体[J].法治与社会,2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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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鸿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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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选举法》明确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据此,对于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合法主体地位,人们是没有任何异议的,但是对于村党支部能不能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却存在不同看法.认为村党支部不能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其主要理由是村里的党组织是“党支部”而不是“党委会”.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分别是“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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