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顶层设计需加强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中国从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到地方各级人大及政府,积极立法规范市场信用活动,关于市场信用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断出台,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大量涌现,已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多部门、多地方、多层次的信用立法.但严格地说,顶层设计远未完备,国家立法层面还未进入.其实,不论是国务院部门制定的信用规章,还是地方制定的相关法规和规章,都由于部门或地域的限制,具有一定局限性.如此,不仅法律效力的层次较低,且不利于解决“信用信息条块分割、部门分割”问题,即便可在一时一域生效,却缺少“推而广之”“照此执行”功效,也不利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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