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向人大报告环保工作是人大意识淡薄的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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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鸿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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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7日向媒体通报了一组数据:有13个省份来依法向同级人大或常委会作关于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其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然而,本年度即将结束,全国竞还有三分之一的省级政府未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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