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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允许外资介入国企债转股
摘    要:对于国有企业实施“债转股”的资产转让、上市、回购等过程,外资可以介入。实施“债转股”后,负债的国有企业将按照规范的公司制进行改造,将单一的投资主体转为国家授权的以国有资本运营机构为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开发银行、各类法人组织共同持股的公liJ制形式。国有企业将直接向股东负责,以增强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感。用“债转股”的方式来化解银行不良金融资产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国外已有不少成功的几例。具体动作将严格按照市场规律运行。绝不搞行业平衡和配额。我国将允许外资介入国企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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