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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春季造林工作的指示
作者姓名:邵式平
摘    要:各专、市、县(庐山特区)人民政府:为了适应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保证今后国家工业建设用材的供应;为了防止农业生产中的水、旱灾害,保障农业生产的丰收;因此,积极开展造林工作,逐渐扩大森林面积,乃是在国家建设时期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此,本府特对一九五四年春季造林工作作如下指示:一、目前造林季节已到,各专署及各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过去布置任务,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订造林计划。并应在春节以前,积极做好造林准备工作,组织群众,抓紧时机,在「雨水」节(二月十九日)以前完成造林任务。在造林期内,凡属造林任务较大地区,必须根据造林工作需要,以农林部门干部为主,再尽可能的从各有关部门抽调一定数量的干部,负责组织和领导造林工作,切实地深入林区积极领导广大群众,展开一个群众性的造林运动。凡是造林任务较大地区,都必需把造林工作,列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严防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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