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应着力处理好六种关系——以浙江警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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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建华.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应着力处理好六种关系——以浙江警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例[J].公安学刊,2014(5):9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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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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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31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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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对新建本科院校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进行的一次高水平的综合性的"体检"。新建本科院校开展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应处理好六种关系:一是评估理念上,处理好建本与评估的关系;二是评估进程上,处理好评估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三是评估重点上,处理好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四是评估方式上,处理好自我评估与专家评估的关系;五是评估内涵上,处理好质保体系与教学规范的关系;六是评估结论上,处理好评估合格和评估整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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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建本科院校 教学合格评估 六种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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