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案件中侦查审讯谋略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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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连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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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27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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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贪污贿赂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身份特殊或涉案金额较大,反侦查能力及心理承受能力较强等特点,一般都会拒不供认以企图逃避处罚。他们在接受审讯时的心理变化要经历四个阶段,即试探摸底、对抗相持、动摇反复和供述认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点,侦查人员必须在审讯前先准确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要善于利用其复杂矛盾的心情,灵活采取攻心型、震慑型、迷惑型、利用刑等的审讯谋略,攻其要害,迫使其在心理上认罪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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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贪污贿赂案件 侦查 审讯谋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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