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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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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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胡锦涛总书记 社会主义 荣辱观 论述 全国政协 干部群众 青少年 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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