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东盟六国《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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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1967年8月根据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五国外长曼谷会议发表的《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正式成立,1984年1月接纳新独立的文莱加入。其宗旨是发展相互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合作关系。东盟各国独立后,致力于发展经济,重视吸收外国投资。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各国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投资法规。有泰国1954年制定的外资法规,1960年《外国企业法》;马来西亚1986年《投资鼓励法》(后多次修订),1986年《投资促进法》;印尼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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