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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农村妇女婚姻家庭地位提高的原因
引用本文:马慧芳.新中国成立初农村妇女婚姻家庭地位提高的原因[J].党史文苑,2012(2):18-19.
作者姓名:马慧芳
作者单位:延安大学
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项目《延安时期新女性的历史考察》(项目编号:2010jk375)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新中国成立初期,广大农村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变,这种变化不仅是因为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实施,更主要的是因为党和政府的积极支持与能动干预以及农村妇女自身积极学习文化知识,并广泛参加生产劳动与社会各项事务的管理。

关 键 词:新中国成立初期  农村妇女  婚姻家庭地位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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