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国青年报》近日报道了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因受贿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的案例。“在邵建伟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前,他禁不住流下了愧疚、悔恨的泪水、他真诚地向组织请求,做‘反面教员’来教育大家,警示大家”。从拒收100元感谢费到敛财480余万元,邵建伟在其忏悔书中讲述了其堕落轨迹和心路历程,可以概括为“四阶段说”。其实透过这个“四阶段说”,我们看到堕落和犯罪恰恰是“无阶段”的。邵的忏悔书思路清晰,概括能力很强,他说在接受钱物的过程中,自己经历了这样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全部拒绝;第二个阶段,收了心不安,不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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