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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间的司法认定
作者姓名:邓忠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中心,上海,200042
摘    要: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于案件的定性具有重大影响,理论界及实务界对此也有多种观点,莫衷一是.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只能产生于签订合同前(包括合同签订时),行为人签订合同前(包括合同签订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行为人签订合同后、财物交付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行为人签订合同及财物交付后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应认定为侵占罪.

关 键 词:合同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  侵占罪  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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