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间的司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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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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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中心,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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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于案件的定性具有重大影响,理论界及实务界对此也有多种观点,莫衷一是.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只能产生于签订合同前(包括合同签订时),行为人签订合同前(包括合同签订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行为人签订合同后、财物交付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行为人签订合同及财物交付后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应认定为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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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 侵占罪 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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