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 案件简介2003年9月30日,中山市某分局发生一宗故意杀人未遂案,女事主李某手持菜刀晕倒在马路上被群众发现后报案,男事主卢某躲藏在房间衣柜内被警察当场抓获.李某脖子从右到左有刀割创口一处,卢某脖子右边有刀割创口两处.据讯问笔录中,双方都陈述是对方是伤人在先,自伤在后.由于男女双方在医院抢救治疗后伤口已愈合无法从病理角度分析两人刀伤形成的先后顺序,现场房间床上、地上均有大量血迹分布,也无法反映两人所供笔录的真实性.据此,作者将现场一共24处血样与李某和卢某血样进行DNA检验,并重建现场案发时的情形,经与两事主的笔录进行比对,发现笔录中的问题,为侦查破案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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