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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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 2 98号 ) 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 朱基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二○○一年一月十二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以下简称军事设施保护法 )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设有军事设施的地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驻地有关军事机关共同成立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 ,负责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 )、军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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