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科技与美国版权法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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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国龙.数字科技与美国版权法思考[J].法制博览,2013(6):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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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国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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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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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其版权法律制度也是版权学者研究的重点,数字时代的美国版权法总处于不断修订的不安状态,主要原因就是数字科技发展迅速所致。文章试图以数字科技为研究视角,通过解读数字时代美国版权法,解析数字科技与美国版权法的平衡关系,并讨论数字科技发展与版权法律平衡关系的核心价值——作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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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数字科技 美国版权法 平衡关系 作者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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