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确行权与滥用权力的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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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少惠.论正确行权与滥用权力的界限[J].政治与法律,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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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少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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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大学管理科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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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确行权是我国国家机关管理社会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公共权力运行的主要原则:依法行权的原则;权益保护原则;责任效率原则;平等运权原则;清正廉洁原则;遵循程序原则;有错必纠原则;独立行权和接受监督的原则。公共权力运行的实际过程是否合法合理,是划分正确行权与滥用权力的具体标志与界限。行政过程中的界限包括:必须作为与不得作为的界限;适当行权的界限;行权区间的界限;行权时效的界限。实现正确行权,防止滥用权力还必须有法律保障。正确行权是由各种程序和界限保证的权力依法有序运行的过程。当前,必须运用法律手段改变种种滥用权力的现象,使法有尊严,政有权威,民有诚信,保证社会稳定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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