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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妇女的三大枷锁
摘    要:大約在三千年以前,中國社會進入了男(?)氏族制的宗法社會以后,男尊女卑的社會差别就愈演愈烈。特別是宋代(九六○——一二七九年)以後,隨着封建倫理思想的加强,對於婦女身心的禁錮也就越加嚴厲,婦女没有行動自由,社會地位日益低下。守節、休棄、纏足就是舊時婦女的三大枷鎖。守節貞節觀念是封建社會裹婦女的精神枷鎖,它要求‘貞女不更二夫’。宋代的理學家們主張的‘饿死事小,失節事大’,使禮教和貞節觀念趋於極端,以至宗教化,夫死守節差不多為每個婦女應盡的義務。守節的婦人,不但不能涉及於性的‘淫污’,即使皮膚也不能為男子所接觸。旧時姑蘇(今蘇州)曾有七姬墓。相傳元末太尉張士诚之婿潘元紹,在明軍圍城時,誡囑七妾‘宜自引决,毋為人嗤也。’七人相继自刎,這是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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