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政务环境建设置于阳光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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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昭祚.让政务环境建设置于阳光之下[J].当代广西,2005(3):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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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昭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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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评议评分对象: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其他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共45个。评议评分主要内容:一是行政审批和制度建设,二是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三是政务公开,四是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五是队伍综合素质,六是部门和行业作风状况。评议评分方法:将各单位自查自评与社会各界问卷(全区发放问卷2万份)调查、评议小组评议相结合,议上评下,上下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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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部门 自查 自治区 政务环境 评议 行业作风 行政管理职能 小组 评分方法 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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