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挂牌类渎职案件的认定和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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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钦利,李洪坤.异地挂牌类渎职案件的认定和思考[J].中国检察官,2013(12):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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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钦利 李洪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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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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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案例启示:由于异地挂牌会影响车辆所有人所在地政府对车辆的正常管理,妨害监督,留下公共交通安全隐患,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因此此类案件中宜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办理异地挂牌手续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异地挂牌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应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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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罪 受贿罪 车辆管理 车辆检测 暂住证 公共交通 派出所 渎职犯罪 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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