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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立高校和教师惩戒权法制的缺失及完善——以公立高职院校为视角
作者姓名:贾成宽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基金项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科研课题《“高职”院校及教师对学生实施惩戒权的法律规制及其完善研究》(项目批准编号:bgzyky201235)的研究成果
摘    要:作为公立高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是否有惩戒权,以及如何行使惩戒权,界限如何界定,社会各界一直议论纷纷。我国高职院校学生的年龄结构具有双层次性的特点,五年制生源大部为未成年,三年制生源已成年,因此,在高职院校的惩戒权问题上更显其复杂性。我国教育行政法治建设起步较晚,现行教育行政法律规范尚存在立法目的不够明确、法律体系不够健全、法律位阶效力较低、现有规范抽象概括、不具有可操作性等诸多问题。如何规范和利用教师的惩戒权,使惩戒成为塑造学生人格、提高学生素质的必要教育手段,已成为各级教育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 键 词:高校  教师  惩戒权  法制缺失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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