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和修改收养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1998年11月4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
| |
作者姓名: | 王维澄 |
| |
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主任委员 |
| |
摘 要: | 本次会议于1998年10月27日下午、28日上午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和修改收养法的决定(草案)分组进行了审议。大家认为,两个草案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专家、群众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10月29日下午、30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