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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占有之自力救济
作者姓名:霍建平  周红格
作者单位: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
摘    要:占有是民法中的重要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保护已经存在的事实秩序。占有之本质为法益,而非事实或权利。占有之保护在于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之秩序。本文认为应借鉴英美刑事法之制度——自救,将其置于自力取回权中,扩张其适用之范围。

关 键 词:占有本质  占有保护  自力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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