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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指导协助关系之完善——关于《村组法》第五条的修改建议
作者姓名:梁成意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法的宪法维度与宪法的民法适用研究
摘    要:村民自治权与国家权力既对立又统一.《村组法》第五条将村委会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界定为“指导协助”关系,于理有据.由于“指导协助”较为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在立法上应规范乡镇政府指导村委会自治工作的根据与程序,明确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工作的范围与程序.

关 键 词:村委会  乡镇政府  指导协助关系  法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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