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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监督问题的思考
作者姓名:罗启申
作者单位: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刑事案件立案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表现1、案源渠道不畅,阻碍了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开展。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权,应包含立案活动的知晓权(或知情权)、质询权和纠正权三部分。现行刑事诉讼法对立案监督只规定了质询权和纠正权,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质询权)和"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通知侦查机关立案"(纠正权),而对检察机关关于侦查机关立案活动的知情权却未作规定。立法上的这一缺陷,是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信息渠道严重不畅的根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立案监督  刑事立案  侦查机关  立案标准  知情权  公安机关  质询权  监督工作  知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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