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国时期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环境——以青岛刁复墀贪污案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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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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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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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国时期,检察官虽是法院的基层工作人员,但其重要性却是毋庸置疑的。检察机关侦办案件的过程受舆论监督但却不为舆论控制,一切只惟法;检察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严格的法律程序,绝不为其行使私权带来可能。但由于民国时期政府的控制力弱,离心力大,一定程度上也造成司法人员对民国时期中国法治失去信心,故而转向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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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刁复墀贪污案 舆论压力 舆论监督 行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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